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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3-29 15 :27 来源: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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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

(一)主要职能

1.受委托起草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牵头开展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各大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

4.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5.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6.负责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的服务、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来金投资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大产业平台等招商主体和市级产业主管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指导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招商引才中心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投资促进中心本级预算。

二、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79.08万元。

(二)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979.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08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979.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28万元、教育支出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9.56万元,占60.2%;日常公用支出94.13万元,占9.6%;项目支出295.39万元,占30.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9.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79.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28万元、教育支出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09万元。

(五)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0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6.08万元,主要是新增了“重点区域金华商会招商引资绩效奖励”专项12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3.28万元,占86.1%;教育支出6.33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8万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占2.3%;住房保障(类)支出57.09万元,占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460.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87.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联络接待招商引才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95.3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6.3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保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7.09万元,主要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投资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52万元,增长54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一致,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40.5%。主要用于接待来金考察客商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接待费偏少,二是根据相关文件,针对客商的商务接待标准有所提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因无公务用车的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所以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65万元,下降11.9%,主要是减少了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

2021年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未进行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管理,无相关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1323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docx

投资促进中心金华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30.xls(1).xls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无绩效目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