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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简章
发布日期: 2021-08-09 09 :46 来源: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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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综合岗位1名,面向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1731日,下同);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81日以后出生),具有经济部门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8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原国土大楼)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809办公室收(邮编:321017,联系电话:0579-82469853),也可直接持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89日至8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取消选调名额。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tzcjzx.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市直单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3.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69853;监督电话:0579-82463720

 

    附件: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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