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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出炉首批企业 “飞地”认定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1-04 15 :03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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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首批企业“飞地”认定结果出炉,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在外设立的研发机构为市区首批企业“飞地”。

近年来,我市全面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大力发展“飞地”经济,越来越多企业将研发机构落地在上海、杭州等资源集聚地区。为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飞地”企业人才集聚,降低企业引才成本,增强人才在“飞地”企业就业创新稳定性,2019年底,我市出台《关于支持企业“飞地”引才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我市“飞地”企业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

企业“飞地”认定范围包括两类:一是入驻政府主导建设“飞地”的企业,二是我市企业在外设有研发分支机构,企业主营业务须为对金华企业提供科研服务,企业整体税收的80%须交至金华。对落户政府主导建设“飞地”中的企业,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认定。属于企业研发机构性质的企业“飞地”,按提出申请、部门联审、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有效期两年。

经认定的企业“飞地”全职引进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引才相关政策。经认定后的“飞地”企业可参照本地人才政策享受高校毕业生津贴、大学生礼包两项政策,标准为企业“飞地”全职引进博士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年14000元、硕士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8700元、“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6300元。同时,企业“飞地”全职引进的人才,可突破人事社保关系限制,在金华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技能)考评,申报我市相关人才工程和项目。

此外,对民营企业“飞地”全职引进且薪酬由金华企业直接发放的人才,可按现行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