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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指导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13-07-31 16 :41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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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现提出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各省级、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继续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 
    《意见》还指出,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